目前,肿瘤的分期有三种:一是国际抗癌联盟提出的TNM分期法。主要用来确定恶性肿瘤病变程度与范围。二是IV期分期法,与TNM分期法类似,但显简略。这两种分期法的缺点是以病为中心,未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。以上两种分期法适合于医学科研和正规的肿瘤科病历书写中。我们所介绍的是早、中、晚三期分法。该分期法简便易行,特别适合于基层医院,能够很方便的为医生提供一个决定治疗方案的依据。其不足之处是略显粗糙,各期之间的临床表现可能相互重叠。
1、早期:肿瘤尚局限于某器官的一部分,未侵犯邻近的组织与器官,更无远处转移。病人一般情况良好,能够接受根治性治疗。
2、中期:肿瘤已占据所在器官的大部分,并波及邻近的器官与组织,肿瘤附近的淋巴结有侵犯,但无远处转移。病人多有临床症状,一般情况及劳动能力尚可,不少病人仍能得到根治性治疗。
3、晚期:肿瘤体积巨大,所在器官及邻近组织均被广泛侵犯,远处的淋巴结或脏器有转移,病人明显消瘦,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,甚至生活也难以自理。此时,各种治疗很难挽救病人的生命。